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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印发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》的通知

   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

    一、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,要组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,指定一名高管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,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方案并部署实施,同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工信部门报备。

    二、工厂企业、产业园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,每家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,严格落实24小时保安值守,出入口严格执行测温、扫码、戴口罩、查行程卡等防控措施。

    三、企业洽谈等商务活动一律改为线上开展,减少非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厂区,确有需要的,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。

    四、在厂区内居住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出,在厂区外居住的非生产性员工应居家办公,如确实需要进入厂区,须严格落实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,上班期间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

    五、尽量减少场内的人员流动和聚集,生产一线场所与行政、管理、后勤等非生产一线场所,以及不同生产车间,实行相对物理隔离,减少不同场所人员交流,形成若干相对独立、最小的管理单元。

    六、企业员工应分组管理并按照“三点一线”(工作、就餐、住宿)活动,固定工位、餐位、床位和活动轨迹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交叉。食堂全面暂停堂食,实行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。

    七、严格密闭和半密闭空间工作人员管理,创造相对独立办公和生活条件,减少和其他工作场所人员交叉。

    八、严格企业物流和进口货物管理,对第三方物流企业人员要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,对企业物流人员要实行两天一次核酸检测;对接触进口货物的人员,要落实“戴手套、戴口罩、护目镜、隔离衣”,实行闭环管理。

    九、动员组织员工积极配合参加核酸检测活动,做到应检尽检。

    十、信息化企业原则上实行居家办公。

    以上措施,从2022年3月14日8时执行至3月20日24时,后续根据疫情进展、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。封控区、管控区和防范区内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,相关要求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。


   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    2022年3月1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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