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我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(下称“高企”)组织申报工作,现将《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科函高字〔2022〕602号,附件1)转发给你们,并将我市有关要求补充如下:
一、企业申报
(一)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。企业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评条件,申报高企认定应先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,相关文件可查阅《东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》。
(二)申报备案。按照《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摸底体检及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企业应登录“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摸底体检及备案系统”完成申报备案,第二、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不晚于5月31日(星期二)、6月30日(星期四)前完成申报备案。
(三)网上提交申报材料。高企认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(以下简称“省阳光政务平台”),全年分3个批次申报,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。企业需按照《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科函高字〔2022〕602号)的要求完善申报材料,自查后填写《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自查表》(见附件2)提交至镇街(园区)科技业务主管部门,第一、二、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不晚于6月22日(星期三)、7月22日(星期五)、8月22日(星期一)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首次提交,提交后联系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(详见附件3)做好审核准备工作。
二、审核及辅导服务
(一)镇街(园区)审核。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根据《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工作指引(试行)》(东科〔2021〕58号)的要求,做好企业形式审查或现场核实,对属于重点核查对象的企业需开展现场核实,如实填写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形式审查意见表”或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实意见表”,第一、二、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不晚于7月15日(星期五)、8月15日(星期一)、9月15日(星期四)完成镇街(园区)推荐,并将形式审查或现场核实意见表和推荐申报汇总表(详见附件4)的pdf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市科技局。
(二)市级复核。市科技局对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,必要时可组织镇街(园区)或自行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核,第一、二、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不晚于7月22日(星期五)、8月22日(星期一)、9月22日(星期四)完成市级推荐。
(三)专家辅导服务。为加强企业申报服务保障,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家初审服务,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专家把脉诊断服务。企业应按照《东莞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表》(附件5)的安排,积极参加初审或把脉诊断服务活动,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专家初审或把脉诊断意见反馈至企业,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申报材料。企业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,需尽快修改申报批次,以免错过时间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(请自行前往官网下载)
1.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.pdf
2.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自查表.doc
3.各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.doc
4.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申报汇总表.xlsx5.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表.doc
东莞市科学技术局
2022年5月11日
信息来源:东莞市科学技术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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